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远博志城

京商函字〔2019〕7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消费促进处   柴林;联系电话:55579552)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

为加快推进本市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思路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四个服务”,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消费升级。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原则,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型、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打造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夜京城”消费品牌,助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在全市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满足消费需求。

——打造“夜京城”地标。在前门和大栅栏、三里屯、国贸、五棵松打造首批4个“夜京城”地标,分别围绕古都风貌、活力时尚、高端引领、跨界融合等主题,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经济消费业态,吸引国内外消费者。

——升级“夜京城”商圈。在蓝色港湾、世贸天阶、簋街、合生汇、郎园、食宝街、荟聚、中粮·祥云小镇、奥林匹克公园等,打造首批“夜京城”商圈,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经济消费氛围,提升夜经济消费品质,辐射热点地区消费者。

——培育“夜京城”生活圈。在上地、五道口、常营、方庄、鲁谷、梨园、永顺、回龙观、天通苑等区域,培育首批“夜京城”生活圈,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便利居民夜间消费。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设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夜间经济“掌灯人”,负责统筹协调本级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相关企业成立商会等社会组织,全面推进本区域夜间经济工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建立“夜京城”地标和商圈动态评估机制。(市商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行业组织负责)

(二)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在“夜京城”地标周边,做好地铁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在“夜京城”地标和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做好地面公交运输基础保障,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三)点亮夜间消费场景。支持“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夜景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各相关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策划“点亮夜京城”促消费活动。在三里屯、五棵松、蓝色港湾、世贸天街等“夜京城”地标、商圈区域,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秀北京”旅游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五)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电影、歌剧、音乐、读书等主题鲜明的“夜京城”文化休闲活动。继续扶持24小时实体书店。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逢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开放夜场参观,举办夜间文化、旅游活动。对全市3000座以下的演出场所的营业性演出给予一定比例的低票价补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

(六)开发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积极推动中心城区4A级以上景区根据实际条件延长开放时间1-2小时。支持景区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娱乐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项目。在颐和园、天坛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朝阳公园等地组织夜间游览活动项目。推出“最美北京餐桌”“最火深夜食堂”等旅游美食“打卡”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七)引导夜间体育消费新风尚。持续支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200,加强在京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引进,做好2019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中国男子篮球联赛、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和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等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工作。在公园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八)推出10条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在簋街、合生汇、食宝街等“夜京城”商圈和生活圈区域开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创建工作。(市商务局、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九)培育16区特色精品夜市。实施一区一策,在“夜京城”生活圈周边,开展以文化、旅游、购物、餐饮等为主题的夏季、周末或节日精品夜市活动。(各区政府负责)

(十)鼓励夜间延时经营。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鼓励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一)编制《北京夜京城消费指南》。统筹“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的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娱乐休闲、大型赛事活动以及交通设施运营保障等信息,编制《北京夜京城消费指南》,线上线下联动,便利夜间消费。(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十二)加强夜间经济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保障夜间经济安全社会面等级防控方案,有针对性调整和加强夜间巡控警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于属于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范畴的活动,公安机关将简化安保审批手续,提供高效安全服务支撑;各区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市公安局、各区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商圈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开展促消费活动等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给予支持。(各区政府、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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