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苏发〔2015〕16号)和《江苏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苏政发〔2016〕10号),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超过90%,相比2015年底,工业云企业用户增长两倍,全省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就绪率翻一番;规模以上企业关键生产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覆盖率达到60%,重点管控系统集成覆盖率达到45%,企业互联网化指数超过55;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8%,库存周转率提高30%,能源利用率提高10%;创建5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培育发展1000家以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100家以上融合创新优秀解决方案服务类企业。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平台建设
(一)加快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多层次推广,引导和支持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互联网“双创”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坚持服务本企业与服务行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打造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双创”新格局。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鼓励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加快构建协同研发、技术扩散、创业发展的“双创”体系。
(二)创建“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依托制造业强镇、产业园区,推动互联网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高端要素集聚,建设“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发展,持续开展高端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育、企业家培训等工作,促进企业互联网化服务、双创孵化、公共技术平台、创业投资等新型生产性服务机构在特色基地聚集发展,支持特色基地建设软件应用、数据托管、研发设计、在线检测、供应链体系、外贸服务、创业咨询、投融资等互联网服务平台。
(三)提升工业云平台服务能力。优化和推广“江苏工业云”“e企业云”等云平台,推动工业设计模型、数字化模具、产品和装备维护知识库等制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实施企业云平台建设计划,推进有基础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或开放云平台,提升产业链研发生产协同、一体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与国内龙头云计算企业战略合作,共建服务全省企业的公共云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行业或企业以专有云、行业云、公共云研发和应用为核心,开展工业云服务试点示范。
(四)发展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实施企业电商拓市提升计划,推进工业企业电商普及应用。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支持大中型企业构建与上下游企业对接的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系统,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加快提升重点细分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大宗产品电子交易平台规模,鼓励企业建设再制造、再生资源等行业专业交易平台。发展以撮合货源和运力配对为主的第四方物流网络平台,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无车承运人发展,提高物流效率。依托南京、徐州、苏州、无锡、常州等国家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加快制造企业电商集聚区建设。
三、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
(一)鼓励制造企业发展协同化研发设计。实施“互联网+”研发设计推进计划,重点发展协同式研发设计模式,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培育百家基于互联网实现设计与生产联动、产学研异地协同研发的示范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虚拟化产品开发网络和协同研发设计云服务平台,延伸服务领域和创新服务模式。
(二)支持制造企业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实施企业生产管控集成互联计划,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试点,加速推进企业关键管控软件一体化规划设计及全覆盖应用,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加快生产设备、装备的互联互通(M2M)和智能对接,建立柔性化制造平台,提高生产效率。
(三)促进制造企业发展个性化生产定制。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设计定制、生产定制、方案定制、服务定制等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构建基于数据自动流动的生产体系,培育以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为主导的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
(四)推动制造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积极推进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制造服务创新应用的典型。引导装备、风电、汽车、智能终端等行业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监测追溯、故障诊断、远程维护、过程优化、物流仓储、设备租赁等在线增值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制造服务,实现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四、加快制造装备智能化升级
(一)加快推广数控装备。实施装备数字化智能改造计划,鼓励机械、纺织、印刷等行业加速淘汰性能差、能耗高的生产设备,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支持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运用智能成套装备,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管理控制水平。支持机械、汽车等行业加快集散控制、制造执行、敏捷制造等智能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提高精益生产水平。
(二)支持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实施万台机器人应用计划,聚焦行业需求,推进机器人应用百项示范工程建设,扩大关键岗位机器人应用,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200台以上。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在汽车、电子电气、机械加工、船舶制造、冶金石化、纺织服装、轻工医药等行业,通过项目推进、工程示范、行业推广的方式,推进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
五、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能力
(一)加快培育优秀服务机构。全面提升两化融合服务机构发展水平,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规划咨询和技术方案服务。引导软件服务企业加快业务拓展,为制造企业提供互联网融合发展解决方案。鼓励龙头制造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剥离,成立专业化融合发展行业服务机构。支持省内100家优秀服务机构发展,组建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机构联盟,联动服务100家制造业强镇和产业园区,精准化组织开展融合发展巡诊活动,推广应用1000个优秀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解决方案。
(二)合力攻关共性解决方案。围绕智能制造装备、数控装备、海工装备、航空航天、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集成电路等重点特色产业进行诊断,找准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工艺、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与共性瓶颈问题,组织重点服务机构集中技术攻关,形成示范性解决方案,在相关行业推广应用。
(三)加快物联网技术发展应用。加快建设以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物联网产业集群,推进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建设一批优秀示范项目。发挥无锡鸿山物联网小镇示范效应,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集群。支持战略合作电信运营商实施蜂窝物联网重点工程,推进无线宽带专网承载物联网业务,深化推广应用。
(四)提升工业软件应用水平。发挥南京、无锡、苏州中国软件名城的优势,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深度参与制造业企业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过程,开展高端工业软件系统、新型工业APP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工业软件发展层次和水平。
(五)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引导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标准、软硬件等研发,建设工业互联网综合创新平台和关键技术试验平台。支持制造企业构建面向生产制造流程的无线传感网、智能控制网、视频监控网、物流配送网等工业应用网络,将传感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系统、物流设备等进行连接与集成,逐步实现人与机器、机器之间、工厂之间互联,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
(六)深化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支持面向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工业云和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建设,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行业数据收集、整理、共享、分析及应用等服务。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支持制造企业提高设备、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自动采集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加快发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益生产、精准营销、精准物流和市场决策等智能化服务。
(七)加强高端智能装备研发攻关。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组织实施重大智能装备研制攻关招标项目,形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智能装备,推进首台(套)重大装备和成套生产线示范应用。加快高档伺服等关键共性技术、高精密减速器等关键功能部件的研发突破,加强高性能材料、基础工艺和工控系统核心技术的攻关研发。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开展省地联合招标,吸引海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户转化,开发一批智能制造重大战略产品。
六、提高工控安全和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一)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示范试点行动计划,依托科研机构和工业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推动工控系统、操作系统、通信芯片、访问控制、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产品逐步国产化替换,确保工业信息安全。
(二)强化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在全省实施“企企通”工程,依托战略合作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与工业企业联合开发,构建服务工业制造的“网+云+端”(宽带网络、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三级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框架。推广重点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鼓励企业按自身要求建设无线接入专网,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为融合发展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完成全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级宽带接入和500家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高速宽带接入。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新产品、新业态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发展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产业类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提供支持。充分发挥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服务机构和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
(三)加强税收金融支持。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选择一批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四)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
(五)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人才创新创业。鼓励高校设置“互联网+”等相关专业,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结合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职业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发展壮大企业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
(六)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围绕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融合发展标准制定、技术产品创新以及应用示范等,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引进来”的能力和水平,依托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汇聚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