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陕西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06%;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4%,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9.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7.15%。“985”高校3所,居全国第3位;“211”高校8所,居全国第4位;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居西部第1位。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1081.81万人次,全民终身学习的态势初步形成。
各级各类教育进一步发展。实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达到743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增加2306所,占比达到40.56%。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达到50个,占全省总数的46.72%,居西部第一;省级“教育强县(区)”达到29个,省级“双高双普”县(区)达到63个,“双高双普”人口覆盖率55%;省级标准化高中达到330所,占全省普通高中的67.6%。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成2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和5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创建国家示范校40所,国家级重点学校49所。高等教育继续保持优势地位,国家级教学成果、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居全国第3—5位,博士学位授权和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分别达到19所和33所。全省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92项,有大学科技园区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位居全国前列。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88%以上。高校债务化解成效突出,从114.67亿元化解到8.17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继续教育持续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取得新进展。
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坚持立德树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民族精神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对全省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两轮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巡视诊断,克服高校办学“管理行政化、专业设置同质化、办学目的功利化”倾向,促进高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加强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和健康人格,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教育公平程度进一步提升。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全面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完善大、中、小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制度、代理家长制度和教育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免试就近入学,落实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中高考政策。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政策,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投放比例。加快民族聚居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支持办好西安浐灞一中和西安八一民族中学,办好内地民族班。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义务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标准,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基本工资的50%。率先实现全省107个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共惠及义务教育段学生226万名,占全省义务教育段学生总数的74%。
教育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和评价机制改革,全省所有县(区)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评估认定,32个县(区)组织实施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基本形成。大力培育第三方社会教育评价组织,组建了高等教育数据中心、教师培训评估中心和职业教育发展评估中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计划下达办法。教育开放不断扩大,引进10所高等学校1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所高职院校举办4个专科层次合作办学项目,5所高中举办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累计招收外国留学生3.3万名。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指导多所高校与中亚各国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成立了西北大学中亚学院、丝绸之路研究院和西安外国语大学中亚学院等机构,先后在3个国家建成孔子学院5所、孔子课堂2个。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3名、全国师德标兵5名、全国模范和优秀教师93名,选拔和培养省级教学能手3745名,建立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270个、学科带头人工作坊455个、名师工作室97个,省级骨干教师体系初步形成。开展全员培训,累计培训各级各类教师近50万人次,投入培训经费5亿多元。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1.9万名,交流县级以上义务教育骨干教师4920人。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下放讲师评审权到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设立正高级职称。中小学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10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91%和99.63%,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副高级以上职称占比达到40.25%。
教育投入大幅增长。教育生均拨款(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到学前一年1300元,中小班400元,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普通高中800元,高职9000元,本科12000元,基本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教育支出成为我省最大的公共财政支出。2015年,陕西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1119.84亿元,较2010年的600.27亿元增长86.5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879.02亿元,较2010年的429.03亿元增长104.89%。
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90%以上,校园网覆盖率达到50%以上,多媒体教学终端“班班通”覆盖率达到30%。高校校园网络体系功能进一步完善,启动高校“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机制和平台建设,汇聚全省600余万教育人口的基础数据库初步建成。“三通两平台”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全省“校校通宽带,班班可应用,人人可接入,处处可学习”的信息化环境趋向成熟。
教育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建立市、县(区)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夯实各级政府发展教育责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中小学制定学校章程,推动高校以“一章八制”(大学章程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学生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财经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各级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教育投入力度最大、发展形势最好、面貌变化最快、民生改善最多的时期之一,《实施意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世界教育正在发生的革命性变化相比,与我国发达省份教育发展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享有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愿望相比,我省教育仍存在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素质教育推进不够有力,“应试教育”倾向没有根本扭转,教育质量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足,“入园贵”的问题仍需下功夫解决;城乡、校际存在差距,一些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紧张,“大班额”和择校问题比较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繁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不强;高等教育面临“前甩后追”严峻形势,争先进位任务十分艰巨;教育综合改革需持续推进,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水平有待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不适应提升质量与促进公平的需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需进一步巩固。
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优势是最根本的优势。教育必须承担起实现我省各项事业追赶超越的人才保障使命,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积极应对挑战,不断实现改革新突破、迈上发展新台阶二、“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省处于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描绘了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教育事业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新任务、新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战略主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保证,全面实施追赶超越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关键支撑作用,为促进人的终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具体目标是:
——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全面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形成,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继续教育参与率进一步提高,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类学校教育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艺术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取得新成效,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得到更多满足。
——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2018年全省107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认定,2020年全部通过省级“双高双普”评估验收,县域内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建成省级标准化学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得到充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机会增加。教育资助和保障体系覆盖到所有困难群体,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开放进一步扩大。坚持走出去战略,与国外、港澳台地区、国内发达省市、中西部地区合作交流呈现新的发展态势,教育国际影响力显著扩大,在国内和区域的竞争力明显增强。加快推动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全省教育体系更加开放,成为有影响的留学目的地省份和区域性教育、培训中心。扩大留学生规模,力争来陕留学人员累计达到5万人次,出国留学人员累计达到1.5万人次。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强省,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比例明显提高,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优化。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水平,30个学科、200个专业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持全国优势地位。高校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学研用结合深入推进,“2011协同创新计划”发挥更大作用,涌现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建成一批创新基地和新型智库,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巩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经费实现有力保障。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教育人口的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本实现“班班通”,数字化校园覆盖率达到98%。
——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基本建立。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
专栏1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行业测算数据) | 属性 |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三年毛入园率(%) | 139.69 85.06 | 159.89 96.01 | 预期性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340.19 99.28 | 387.07 99.76 | 预期性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 124.36 43.78 96.40 | 118.03 47.60 98.00 |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研究生(万人) 普通本专科(万人) 毛入学率(%) | 152.57 136.96 10.20 109.97 47.15 | 145.75 133.47 11.37 105.94 60.82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 | 1081.81 | 1267.20 | 预期性 |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4.44 91.09 12.90 22.53 | 14.92 94.59 13.12 28.06 |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上好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广泛运用情境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等方式,突出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体现“德育在行动”理念。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是非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行为引导作用,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作形势报告,广泛聘请各行各业模范人物、优秀家长到学校作专题报告,担任思想政治教育兼职教师,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规范汉字书写、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实施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科学保护地方方言。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辟爱国主义教育校外课堂,结合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推进对国旗、国歌、国徽的礼仪教育。加强革命传统和延安精神教育,充分发挥好延安、照金等红色文化资源和红色教育基地的育人作用,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
3.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丰富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各种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加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开展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促进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
4.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和生态、国防教育。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制度,全面推进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改革。加快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运动等特色学校发展,持续推进中考体育改革。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学校健康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落实好健康体检制度,有效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改进学校美育教学,加强美育科研工作,健全美育评价机制,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以“互联网+美育”网络平台为载体,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研究制定中考艺术改革工作方案。开展好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戏曲戏剧进校园等艺术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小学体音美教师短缺问题。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践行绿色低碳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建设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5.完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将学生综合素质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目标的“316工程”督导评估,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和公告制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与保障机制,开展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督导检查,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专栏2 立德树人工程
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加强学校实践教育设施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实践课程、教材、教学计划、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和学校美育提升。建立健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倡议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资源经常性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公立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家长学校,引导学校、社区、家长共同参与学生教育,形成沟通互动的青少年教育工作机制。通过校园网站和社会互联网平台,传播德育多媒体课程、电子书和动画等资源。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
(二)加强基础教育,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和移民搬迁规划以及“两孩”政策带来的适龄人口增加等因素,加强农村地区、城市新建居住区、新建开发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盘活利用闲置资源举办幼儿园或托儿所。加大奖补扶持力度,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启动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培育省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实施科学保教,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全省幼儿园骨干保育员培训,加强省级课题研究,提升保教质量。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机制,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示范园与城乡薄弱园结对帮扶工作。加强幼儿园监管,实行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及民办幼儿园年检、退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专栏3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新建500所左右公办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全省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 |
2.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完善县(区、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督导机制,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食堂、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面达标。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积极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大力改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解决好“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扩大县城以上城区教育资源供给,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逐步扩大国家在陕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因材施教,开展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改进教学方式,构建启发式、互动式、合作探究式等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效率,切实减负增效。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进步,不断缩小学生个体之间及群体之间的差距,真正把教育质量落到实处。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禁止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学校、重点班。
3.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把提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全部达到标准化,省级示范高中达到20%。建立优质高中帮扶薄弱高中机制,探索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模式,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学业质量分析、反馈与指导系统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积极探索建设综合高中、特色高中,继续实施“春笋计划”,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和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专栏4 加强中小学学校建设
1.各地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镇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学校配套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421个,共支持建设学生教学、生活设施123.1万平方米,运动场地74万平方米,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继续实施“全面改薄”计划,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3.每年支持新建、改扩建100所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应,解决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 4.支持100所左右普通高中教学用房、实验用房、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体育运动场等设施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 |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层次、布局和结构,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有机衔接、多元立交,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适度扩大五年制高职、三校生升入本科招生规模,畅通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本科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上下衔接通道,形成纵向贯通的职业学历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化,加快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市场横向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
2. 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强化市级统筹责任,夯实县级发展责任,做优做强中职教育,逐步形成统筹有力、管理有序、布局合理、适应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保持300所左右,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3. 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与区域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特色专业群,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实现精品、特色专业对我省产业链的全覆盖。推进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及现代学徒制试点。强化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将企业的生产过程融入教学之中,实行现场教学、项目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模式。建立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推行“双证书”制度,将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专栏5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
1.支持30所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100个中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50个省级实训基地,建设5个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 2.重点建设10所优质高职院校、150个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校企共建8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3.支持14所左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争取4所左右高校进入国家试点,支持试点院校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吸引行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用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 |
(四)坚持内涵发展,建设高教强省
1. 巩固教学工作基础地位。引导高校加强教学基础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植牢学校发展根本。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推行模块化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推动高校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广泛实行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等合作育人,增加实践教学比重。认真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入一线教学积极性。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专栏6 加强高等教育实训平台建设
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0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统筹资源,分类开展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工程训练、工业设计等大学生竞赛和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
2.推进“四个一流”建设。以创建“一流”为基本战略,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在一流大学建设方面,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加快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在一流学科建设方面,支持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支持30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持续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在一流学院建设方面,建成5所国内一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建成3所、培育5所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建成3所、培育3所国内一流的民办高校(包含1所民办高职院校),持续推动示范高职院校创新发展、民办高校特色发展。在一流专业建设方面,200个重点专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包含高职院校专业50个);持续培育500个(包含高职院校专业150个)特色专业保持行业、区域领先水平。
3.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按照“固优、强特、扶需”的思路,加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专业群建设,巩固我省高校工学学科领域的全国优势地位,加强我省高校理学学科的建设力度。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扶持高校人文社科等薄弱学科以及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加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宏观调控,按照重点类、鼓励类、限制类三个类别设置新增专业,引导高校调整学科结构、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模。积极发挥就业环节反馈作用,对培养规模供过于求、就业水平持续过低或市场需求萎缩、就业面狭窄的专业,实行招生计划调控,减少招生规模直至暂停招生。
专栏7 优化专业结构
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的契合度;支持一批特色专业,培养新业态和产业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关停并转”布点过多、培养质量不高的400个专业(点)。坚持文理并重,进一步加强文科类学科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评估体系,支持高校参与国际国内、行业企业开展的专业标准制定和认证。 |
4.提高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推动高校全面参与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战略需求,面向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大力推进“2011计划”,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组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申报、培育与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探索建立高校科研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成果转移转化与我省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双向发力共赢的体制机制,催生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指导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共建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助力。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和科研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新建20个重点研究基地,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智库。
专栏8 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1.按照“省部共建、区校联建”模式,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开创优质教育、高端科研、产业承载、创新创业新模式。 2.推进无人机产业基地、东方电子城、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我省高等教育科研及成果转化新高地,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出一条高等教育与地方产业相互助推、共同发展的路子。 3.在高校为“两院”院士、国医大师设立工作室,搭建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院士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领军作用。 |
5.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建立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综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建立“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办好“互联网+”、数学建模、机械创新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行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助推优秀项目落实转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政策导向,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新业态创造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专栏9 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
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学院(系)、30个“陕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15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2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认定30个左右高等学校示范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
6. 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结合生源变化情况,保持全省高等教育规模基本稳定。加强省会中心城市高校建设,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竞争力,建成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等教育高地。支持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和发展,加大区域性高等教育中心建设,形成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制定“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科学设置高等学校,保持高等学校总量、层次结构基本稳定,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五)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成人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构建通过各种学习渠道成才的“立交桥”。探索打通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职前和职后教育的途径和机制,逐步扩大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使所有公民都能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
2.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发展继续教育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搭建开放办学平台,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院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稳步发展成人学历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开发面向行业、企业、部门和职业岗位群,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或培训项目。加强数字化终身学习资源库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和提升网络技术应用水平,解决站点建设、资源共享、人员培训等问题,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探索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发展新模式,支持办好老年大学和企业大学。加强县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发挥在职业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中的作用。
3.统筹扩大继续教育服务。强化统筹规划,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设覆盖全省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重视开展面向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着力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政策。探索信息化教学与传统教学模式相结合,推进函授、业余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融合发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备案制度。加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严格规范各类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继续教育的办学行为。
专栏10 探索建立陕西高等继续教育资源管理中心
建立高等继续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定期采集数据,动态监测办学情况,为检查、评估提供依据;建立资源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推动学历教育成果、技术技能证书、培训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构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
(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和残疾儿童学前免费教育,促进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档案登记、代理家长制度和教育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配齐生活和心理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健全留守儿童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健全输入地政府负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需求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陕参加中高考。
专栏11 实施13年免费教育
1.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各级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的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按照每个幼儿每天3元(一年250天)给予资助。 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分别再提高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免除学杂费,高出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提供的免费教科书中国家课程教材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课程教材由市、县、区自主选择并承担所需资金。按照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一年250天)计算,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3.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制度,继续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的政策,对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分类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各级财政在原有每生每年800元公用经费补助基础上,按照省与市县各50%的比例分担免除的学费资金,市与县分担比例由各设区市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面按全省在校学生人数的30%确定。 |
2.全面推进教育脱贫工作。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加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补助力度,免除普通高中在校生学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方式,实现助学全覆盖。持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规范实施。扩大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提高“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陕投放比例,“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从教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指导各市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大城市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措施。
专栏12 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1.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进行资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2.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参与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重点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3%的计划招收农村学生,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2%的本科计划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3.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推进省内城镇中小学、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将子洲县列为教育系统精准扶贫试点县,持续推进“两联一包”教育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团作用,创新扶贫方式,为全省教育扶贫探索可供复制的经验。 |
3.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政策体系,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学生在特教学校就读,为极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建立义务和非义务学段相衔接、普职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其他残疾人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强化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加强残疾学生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支持保障服务,促进残疾学生更好融入社会。
专栏13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每个县(区)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乡镇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逐一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实施覆盖学前一年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教育,积极推进学前两年、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制订陕西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教育学校教职工职业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津贴,在省属师范类院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加大在岗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
4.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支持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民族聚居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任务,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建立鼓励优秀教职人员到民族学校、少数民族聚居农村学校任教机制,保证民族学校有充足的优秀教师。支持民族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和深造,提高在民族聚居区学校教师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加大对民族聚居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大力支持西藏民族大学建设和发展,支持办好西安浐灞一中、西安八一民族中学,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教学和管理,大力扶持少数民族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动员社会力量设立少数民族贫困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子女接受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
专栏14 全面提升民族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加快普及民族镇学前教育,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宁陕县江口镇、镇安县茅坪镇和西口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 |
(七)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1.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鼓励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举办等方式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健全完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奖励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推进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促进民办高校转型发展。支持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发展,创建省内一流民办高校。
2.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课题申请和评优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民办学校监事会制度。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促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健全民办学校的党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依法建立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形成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督、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管理格局。
(八)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契机,依托丝绸之路博览会等平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培养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推动设立5个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和5个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加强中亚和丝绸之路国别区域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快中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非通用语种人才。创建“留学陕西”优质品牌,发挥政府奖学金和高校自设留学生奖学金作用,吸引国外学生来陕留学,扩大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结构,力争来陕留学人员累计达到5万人次。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招聘高层次人才回国服务,鼓励高校聘请高水平外国专家来陕工作。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鼓励高校设立公派出国留学专项经费,支持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出国(境)研修。鼓励高校学生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留学,为向西开放提供人才支撑。支持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建设,鼓励高校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联合培养、校际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提高我省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的实效,鼓励和支持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与我省高校合作办学、合作科研、互派教师授课、共同举办学术会议和建立产学研基地。
专栏15 推进教育开放发展
利用中美、中欧、中俄等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和丝路大学联盟等平台,办好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立4—6个研究机构、3—5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设立陕西海外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不断提高“陕西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支持高校开展双边、重大科研合作项目,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国际交流水平。 |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1.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健全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明晰教育事权和财权支出责任,落实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和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政策。
2.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实行中职学生生均拨款制度,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高等学校生均综合定额财政拨款和绩效拨款机制。提高生均拨款基本标准,生均拨款中职生提高到5000元,高职(专科)生由9000元提高到1.2万元,普通本科生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优化整合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向贫困地区和重点领域倾斜,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3.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划分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责任,核定政府与家庭分担比例,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资金投入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机制。民办普通高校按市场化机制,依法自主确定学费标准。
4.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学校投融资和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举债办学。建立健全学校年度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节约型学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校(园)长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推进高校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建立预算管理综合评价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大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意识。组织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考核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用、续聘解聘的首要内容和重要指标,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和不良师德行为。
2.提升后备教师质量。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创新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优化师范教育类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推动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全面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完善免费师范生进入和奖励机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3.提高教师能力素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面授、远程培训、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园)长开展培训,完成国家规定的每个教师5年一个培训周期不少于360学时(120学分)的培训任务。加强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省、市两级教师、校(园)长培训机构,形成立体式网络培训群。着力建设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搭建全省交流平台,加强省级培训基地建设。结合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和现代职业制度建设,加强“双师型”骨干教师培训。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构建我省中小学教师三级三类(省、市、县三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类)和校(园)长骨干体系,打造我省名师品牌。
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新进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按照编制标准配齐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短缺问题。畅通行业企业专家担任高校实践实训指导教师渠道,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实施“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对引进的“千人计划”、“三秦学者计划”人才,可按照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推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探索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中小学教师业内评价机制,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加大教学工作“质”和“量”在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评价办法。
专栏16 大力引进急需人才
启动实施陕西高校“千人计划”,从2016年起实施境外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每年200名,到2020年达到1000人。实施“学科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建立“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学科顶尖人才,每引进1人政府平均奖补100万元,并在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5.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积极推动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健全稳定基本工资收入、强化承担国家任务的绩效收入、放活成果转化奖励收入的多元薪酬结构。关心高校青年教师生活,帮助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困难。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提高农村教师住宿条件。
专栏17 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二期),主要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布局合理、实用适用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为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创造条件。“十三五”期间,纳入规划项目453个,预计建设规模419277平方米,建设周转宿舍11982套,入住周转宿舍教师23964人。 |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严格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实行按学区划片招生,公办小学和初中生源由免试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的附加条件。
2.改革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办法。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和方式,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注册入学。
3.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积极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取消全部省级加分项目,对国家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19年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陕西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动高校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机制和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特殊人才选拔机制,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国家下达招生总规模下,自主调整各学科研究生招生数量。
(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完善教育分级统筹管理体制。做好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扩大的政策衔接,推动省向市县、政府向学校放权,形成由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统筹辖区内园所布局、师资建设、经费投入、质量保障、规范管理等;依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由市级政府牵头,统筹均衡配置大中城市的城区教育资源,规划并建设标准化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健全“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市两级办学,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优化部省共建、省市共建、省企共建的管理模式。理顺大中城市开发区教育管理体制,开发区可设立教育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开发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开发区教育管理责任和学校幼儿园建设责任。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教育活力。各级政府及时清理涉及教育行政审批的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减少工程、计划、项目等申报评审和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更多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拨款、信息服务等手段加强对学校的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3.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按审核备案要求,自主设置与调整专业,自主制定专业招生计划,自主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调整在校学生专业。支持高校建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控机制,在学位授权点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办学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支持高校自主设置教学和科研机构,在学校编制总额内核定一定数量的科研编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高校依法自主管理使用经费资产。
4.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导职能、队伍和督导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完善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和对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完善督导问责制。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的评估监测制度,积极培育第三方社会教育评价组织,支持专业评价机构以及社会力量教育评价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5.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高等学校健全管理制度、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克服内部治理行政化倾向。继续推进高校“一章八制”和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
6.提高依法治教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建立健全决策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逐步解决教育行政执法不力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五)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1.加快完善制度环境。制定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制定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推动建立数字教育资源的准入和监管机制。研究构建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体系与评估指标。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管理规范,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出台《陕西省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陕西省教育数据资源目录》,健全安全管理及运维制度,形成教育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机制,确保网络安全与教育资源内容安全。推动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服务。
2.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强“无线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和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全面普及,城镇学校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学校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职业学校网络仿真实训环境建设。有序推进教育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各高校建设基于统一数据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伴随式收集和集成化管理。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纳入基础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配备实用性强的个性化移动教学终端。
3.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陕西教育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应用。在基础教育领域,拓展“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与应用面,鼓励各地发展本地特色化应用,形成分级部署、覆盖全省、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发展各类基于人人通平台的创新应用,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在高等教育领域,推进支持跨校选课、优质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和应用机制建设,形成高校自主发展、全省广泛共享、服务辐射全国的在线课程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和学习方式变革。
4.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建成覆盖基础教育所有课程的优质教育资源库,鼓励师生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形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覆盖,面向教育发展落后地区和特殊人群,提供公益性数字教育资源及应用培训服务。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并在全省范围广泛共享。
5.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新建和完善各类业务管理系统,加快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大数据分析、科学决策和其它教育管理与信息服务应用,提升教育管理规范化、行政决策科学化和公共服务精细化水平。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教学改革实际,创新教学评价与管理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对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行为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提升信息化教学服务能力。
专栏18 教育信息化建设引领工程
打造一批“智慧校园”示范点,设立一批基于“互联网+教育”环境的应用实践研究课题,着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中困扰教学、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引领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平台的整合集成和协同发展。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与开放共享。支持“互联网+教育”教学新模式,发展“互联网+教育”服务新业态。 |
(六)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推进教育系统各项学习教育,提高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力,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拓展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并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加强党务干部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2.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专栏19 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充分发挥陕西“文化大省”“革命圣地”的资源优势,开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每年组织一批思想政治课程教师、学生工作骨干到延安等革命老区及历史文化资源集聚区接受教育。推行领导干部进校园上讲台制度,加强思想政治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按本科院校1:350-400、专科院校1:550-600的师生比配足配强专职教师,按1:2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辅导员。 |
(七)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稳定安全管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综合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学校稳定安全设施,提高学校稳定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教学计划、进课堂、进教材工作,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自救逃生意识和能力。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高等学校校园交通管理,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制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的食品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规定。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县(区)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类予以规范提升或依法取缔。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规划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密切配合,协同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教育部门要适时对各地、各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教训,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要及时宣传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好的做法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团结鼓劲、共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