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表时间:2016-12-29    文章来源:远博志城

为全面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现状评估。“十二五”以来,我省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支撑配套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实现网络零售7610.62亿元,均居全国第二位,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省共有网店210多万家,其中天猫店3万多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近3000家;建有电子商务产业基地204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2.经济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持续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4亿元,居全国首位;跨境电子商务取得突破,实现出口额270亿元,杭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业企业直接开设天猫店2.04万家,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382个专业市场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百货商场、超市等积极探索线上到线下(O2O)经营模式;餐饮、住宿、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出版、家政和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纷纷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3.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截至2015年底,全省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87245万户,普及率为34%(比“十二五”期初提高了14.4个百分点)。第三方支付平台继续领先,农村支付和跨境结算得到有效解决。物流配送能力持续提升,全省拥有快递企业1394家,快递量居全国第二,业务收入居全国第三;建成社区智能投递终端1.2万余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超过8800个,有效解决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4.电子商务行业管理工作取得突破。全面理顺职能,形成省市县三级权责统一、上下对口的电子商务管理体系。电子商务地方立法扎实推进。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是国家唯一的电子商务统计试点省;颁布了一批电子商务地方标准,数量居全国首位;形成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体系。

5.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凸显。全省网络零售额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0年的10%,提高到2015年的38%;直接解决就业超过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约500万人。有效带动快递等电子商务配套产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快递服务业务量实现670%的增长,快递服务业务收入实现354%的增长。

同时,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质量有待提升,电子商务业态主要集中在网络零售而其他方面发展相对较慢,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尤其是浙江特色经济的融合还需深化;二是发展保障有待强化,物流、仓储等相关配套建设滞后,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三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实际执行不到位,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问题依然存在;四是管理机制有待创新,现行的体制机制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需要进行全方位创新。

(二)面临形势。未来5年,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一批国家战略不断推进,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将达到一个新高度;我省通过一系列转型升级组合拳,在市场化改革、倒逼转型机制和发展信息经济等方面逐步形成新的先发优势。但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增长动力减弱,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省内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粗放型增长方式、低成本和低价格竞争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电子商务作为我省“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新动力,正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第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更好地发挥我省电子商务先发优势,有效开拓国内外网络销售市场,全面推动互联网和经济融合发展,拓展电子商务发展新空间。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催生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打破传统产业发展格局,增强电子商务发展新动力。第三,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3D打印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将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优化物流配送流程、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强化电子商务发展新支撑。第四,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对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稳步推进。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电子商务有望掀起新一轮发展热潮。

然而,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一是发展趋势难以预判。我省已处于电子商务发展前沿,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参考,把握发展趋势难度较大。二是体制机制需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市场主体、组织形态、管理模式甚至经济理论等都产生重大影响,一些体制机制已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需要进行改革创新。三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内其他省(区、市)日益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我省原有的先发优势正逐步削弱,电子商务产业资源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有所降低,亟需形成发展新优势。

综上判断,“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子商务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机遇将大于挑战。

二、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为统领,遵循五大发展理念,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新使命,按照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创新发展、协调融合、开放引领、规范提升的原则,加快构建完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电商换市”,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逐步健全电子商务支撑配套体系,发挥电子商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努力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成为新常态下经济重要增长点,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我省电子商务发展要积极充当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排头兵,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新动力。

——创新发展原则。推进模式创新,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商业新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阵地。推进要素创新,重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和人力资本等要素的作用,在全国率先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资本要素获取和流动模式。推进体制创新,率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我省电子商务产业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先发优势。

——协调融合原则。注重线上线下协调,发挥线上交易支付和线下体验服务优势,促进电子商务和实体商业融合发展。注重城乡协调,在同一个平台上统筹配置要素资源,实现城乡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注重产业协调,推进电子商务与工农业融合发展,强化消费市场对生产的引导功能,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真实需求支撑。注重电子商务生态协调,推进电子商务产业自身及其与物流、信息、技术等支撑服务间的协调发展,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体

——开放共享原则。不断拓展电子商务发展领域、区域和参与主体,使公众更多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和效益;加强省内及与全国各地特别是毗邻省市的合作,加大要素资源整合,实现电子商务发展成果共享,以电商经济为载体增强区域辐射力和影响力。面向全球进行布局,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深度融入世界电子商务发展全局。积极推动全球电子商务规则制定,加强国际交流和互动,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多边合作,确立我省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规范提升原则。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由放开搞活向规范提升转变。完善政策导向和考核机制,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法规规章,保障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商业模式,提高经营水平、商品质量和服务品牌,强化现代科技支撑,推动电子商务向智能商务发展。

(三)发展目标。争取到2020年,全省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2万亿元。产业体系日趋健全,应用水平逐步提升,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综合竞争力全国领先,努力建成具有全球战略地位的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全球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在我省集聚。注册地在我省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占全国总量的50%以上;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国总量的30%以上。建设1—2个国际领先的电子商务城市、5—8个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30个电子商务强县、100个电子商务强镇(部分入围省级特色小镇)、1000个电子商务强村。形成3—5个营业额超千亿元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全国电子商务应用和创业创新先行区。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90%;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额达到1000亿元;专业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传统商贸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70%,服务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率大幅提升。企业到企业(B2B)、O2O、个性化定制等模式不断涌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持续创新,电子商务直接从业人数超过500万人。

——国际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标准引领区。探索创新电子商务理论体系,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智库;创新电子商务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国家相关立法情况积极推进我省相应制度建设;建立电子商务大数据实时监测体系,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并逐步向国内外输出相关服务;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和输出地;培育多个国际性电子商务发展交流平台,确保我省在全球电子商务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三、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战略重点。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战略重点是围绕“一个核心任务”、做强“三大重点领域”、完善“三大要素保障”、实施“八大行动计划”(统称“1338”战略),全面部署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一个核心任务”就是高水平建成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重点通过电子商务技术和模式创新,提升发展空间和潜力;强化电子商务与工业制造的融合,提升网上商品和服务质量;推动电子商务由网络零售向企业间及服务产品的网上交易延伸,拓展应用范围和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实现电子商务与全球市场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电子商务综合竞争力。“三大重点领域”分别是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服务业电子商务。重点是围绕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和农村创业创新,整体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服务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确保我省服务业领域电子商务处于全国前列。“三大要素保障”分别是仓储配送、电子商务人才和体制机制。加快物流配送和公共仓储建设,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点,推广现代技术在物流环节的应用,强化电子商务物流支撑。优化教材编写、教学内容设置和考核机制,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式。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电子商务发展活力。“八大行动计划”就是组织实施八项大战略举措,确保“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产业布局。按照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城乡体系规划,创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空间,从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角度进行电子商务空间和产业布局。

——电子商务市场布局。巩固和发挥我省电子商务先发优势,逐步将我省建设成为电子商务平台集聚地和电子商务服务输出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大向华南、华东、华中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超万亿元省市的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向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输出电子商务服务,助推相关省市的网上销售;加大对周边省市的市场拓展力度,建立区域性战略联盟,形成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推动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在参与全国其他省市的产业改造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市场布局,对欧美等地的传统市场重点以电子商务渠道提升品牌,对南美等地的新兴市场重点提高市场份额,加快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口业务,重点引进国内市场供应不足的优质产品。

——区域功能布局。按照全省整体推进、各地体现特色、错位互动发展的思路,引导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布局,促进各地电子商务协调发展。重点依托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四大都市区建设综合性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推动嘉兴、绍兴、台州建设以服务新型工业化为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鼓励湖州、衢州、丽水建设以服务新型农业化为特色的电子商务示范区。

——物流配套布局。根据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和趋势以及全省物流发展的整体规划,进行电子商务物流配套建设。支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衢州等地建设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其他设区市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交换站点。推进杭州、宁波、义乌国际邮件交换中心等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智能化电子商务投递终端,在农村建设集代购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站,在境外建设一批海外仓,全面提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围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组织实施“八大行动计划”,共计60项重点工程,确保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的顺利完成。

1.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升级行动。大力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平台经济。巩固现有网络零售平台优势,提升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专业电子商务平台与我省特色经济的融合,完善支付、配送等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平台流量向移动端转移,促进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引导各地合理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支持设区市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综合功能区、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楼宇、创业孵化园。提升电子商务园区的服务功能,培育专业化的园区运营企业,不断创新园区的公共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向特色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推动各地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小镇,并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村,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升级。

做强做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现有电子商务企业继续加快发展,支持个体网商向电子商务企业转型,鼓励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部门分设成立电子商务公司。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在我省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和配送基地。有序推进一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建设,改造和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新建一批大数据、云计算、无人机等电子商务技术支撑项目,建设一批物流配送、公共仓储、摄影基地、客服中心等电子商务服务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每年排出一批电子商务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由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名录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增强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后劲。

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软件开发、网店建设、仓储管理、营销推广、视频美工、售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有效整合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市县公共服务中心和基层公共服务站等多层级、全覆盖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全省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低成本、高质量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专栏1  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升级行动重点工程

1.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工程。依托行业网站优势,提升发展10个左右集交易、物流和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服务业领域创新培育10个左右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100个左右与我省区域经济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专区。

2.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升级工程。推动各地有序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到“十三五”期末,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总数达到50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10家以上、省级示范基地50家以上。

3.电子商务村镇建设工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电子商务小镇,争取有5个电子商务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范围。改造提升“淘宝村”,建设1000个把电子商务作为支柱产业的电子商务专业村,培育10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

4.网商企业化转型工程。加强与淘宝网合作,加强对我省现有中小网商的政策支持、业务辅导和市场监管,推动10万个中小网商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

5.建设全省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1000家以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入驻平台,通过与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和举办100场线下服务资源对接会,为全省各地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6.建设市县公共服务中心。在全省范围建设200个以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市本级、所有县(市、区)和部分有条件的乡镇、电子商务专业村和各类产业园区。

2.农村电子商务增效行动。把电子商务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举措,更好地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依托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农副产品销售,引导各地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推动标准化农产品开展网上大宗交易,推进种植(养殖)基地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适时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网上促销,全面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支持民宿、农家乐等新兴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引导历史文化镇(村)进行网络营销,丰富农村电子商务内容,助推农民增收。

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布局,拓展网点服务功能;支持农资、建材、药品等商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农村市场,推进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与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资源整合,逐步延伸助农取款、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票务代购和快递包裹存取等业务,为农民日常生活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依托村级服务网点探索发展统购分销、统购集配以及农产品上网销售等服务。逐步构建与城市同样便利的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

创新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按照市场需求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和中转站;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快递企业在乡镇(街道)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邮政网点开展快递代收代投业务,支持供销、邮政等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整合农村现有运输资源,探索发展“移动互联网+众包”模式。有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推动仓储社会化和集约化发展。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为生鲜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提供物流配送支撑。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及服务体系,引导大学生、返乡青年、退伍军人、残疾人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各县(市、区)建设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鼓励乡镇(街道)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园,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加快农产品标准、动植物检疫、安全追溯、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保障支撑。

专栏2  农村电子商务增效行动重点工程

1.建立农产品网上促销机制。针对季节性农产品滞销现象,建立网上促销应急机制,解决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

2.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2万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在县(市、区)建设农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

3.电子商务助残扶贫工程。通过政策扶持、结对帮扶、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等措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鼓励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业,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共同致富。

4.地方特色馆提升工程。支持各地依托淘宝网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地方特色馆。加强对特色馆的业务指导,提升其品牌管理、仓储物流和质量管理等水平。

5.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化工程。通过移动客户端推介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生态景观,促进生产、消费、休闲养生和体验互动,增加农民收入。

6.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试点。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重点对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中转站进行规划布点,综合采取物流企业、企业拼车和“互联网+众包”模式,系统解决农村物流问题。

7.农村电子商务仓储提升工程。结合电子商务村建设,推动10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电子商务公共仓储。

8.农村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在衢州、丽水等地进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综合试点,设立浙江省(衢江)农产品电子商务试验区、浙江省(丽水)农村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跨境电子商务升级行动。鼓励发展行邮方式的跨境电子商务直邮出口,加快发展大宗物流方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备货出口业务,依托大数据分析海外市场需求进行备货,根据网上订单直接从海外仓配送给消费者。做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结合产业集群推动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面打通面向境外消费终端的浙货营销渠道,提高自主品牌的网上销售比重。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投资生产、销售当地适销对路的商品,努力构建品牌和销售渠道在浙江、制造环节在境外的外贸发展新格局。规范发展直邮进口,积极发展保税备货进口。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引导现有电子商务物流企业、仓储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传统货代、国际物流等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业务,引导海外仓提升服务功能,拓展统一采购、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业务,完善物流服务。建设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与省内外公共海外仓业务对接,引导更多的优质海外仓为我省企业提供服务。逐步拓展货运航线,提升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对全球市场的辐射能力。

创新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适合电子商务的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模式。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网店建设、报关报检、结汇退税、海外仓储和境外商标注册等综合服务。有序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引入报关、报检等服务。积极推进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创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探索成功经验并向全省逐步推广。

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联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共同拓展国际业务,为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在境外逐步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不断输出浙江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和标准。积极吸引国际优秀电子商务企业、优秀人才来浙江创业发展,不断完善工作、生活等全方位服务保障。

积极参与国家或相关国际组织发起开展的双边、多边、区域电子商务规划的谈判和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全球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制订,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浙江标准”“中国标准”输出。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国际性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加强区域间合作;深化我省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扩大业务范围。

专栏3  跨境电子商务升级行动重点工程

1.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培育试点。在全省范围培育100家左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为我省企业提供境内产品上线、报关报检、结汇退税等服务及境外相关服务。

2.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按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做好对杭州、宁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将其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

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11个设区市和部分有实际需要并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逐步完善现有园区的保税仓储功能。

4.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行动。发挥我省产业集群优势,选择一批在境外市场适销对路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同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我省生产企业直接开设网店,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产业集群+电子商务服务商”的模式。

5.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依托大数据对海外市场的监测,在跨境电子商务重点目标市场设立智能化的公共海外仓,在全球进行货运航线、公共仓储等布点;加强与一批优质的省外海外仓合作。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专线,为我省企业跨境销售提供低成本的国际物流服务。

6.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国家监测中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测网络。

7.建设境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境外经济合作区建设,以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逐步在境外设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争取达到20个。

8.开展涉侨电子商务和对台电子商务试点。选择华侨资源优势县市和对台具有区位优势的县市,探索涉侨和对台电子商务发展。

9.举办国际性电子商务会议。主动发起组建全球性电子商务行业组织,争取秘书处设在浙江;举办全球性电子商务展会。

10.推动电子商务标准国际化。加快制订电子商务行业标准,争取发布地方标准50个,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电子商务标准20个、国际标准10个。

4.电子商务促进生产制造升级行动。支持中小制造企业的终端产品依托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营销。全面普及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品牌和特色企业依托产品优势,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加强与优势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结合我省产业特色设立区域性专区实现网上集中推广。大力推广电子商务代运营,为各类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第三方运营服务,提高浙货网络销售市场占有率。积极引导中小型批发商依托B2B平台进行商品采购,探索发展代发仓等新型网络分销业务。支持专业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收购、参股或委托加工等途径,向线下延伸产品制造业务,带动产品线上业务。推动工业品传统分销商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积极发挥线下渠道优势,探索网上订购、实体店支付(提货、售后)的服务模式。引导标准化商品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网上现货交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有条件的可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商务。

创新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强化电子商务数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导功能,鼓励制造企业根据消费者的信息反馈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需求导向型制造业;鼓励企业发展以需定量、定时、定价的消费新模式,探索建立在线定制、网络预售、众筹团购等个性化、定制化销售模式。完善个性化定制配套服务,探索在社区、商务楼、大型商场等场所布局个性化定制信息采集公共服务终端,实现大规模的个性化产品定制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探索虚拟企业、创新联盟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及智能制造技术,促进传统制造生产方式变革。

实施网货品质提升工程,加快传统品牌商品网络销售进程,引导优质商品在网上集聚。发挥电子商务对品牌形成的促进功能,加强网上销售与制造环节的融合,积极培育一批网络品牌商品。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广优质商品的网络标识,引导网络流量向优质商家倾斜,全面提升网上交易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专栏4  电子商务促进生产制造升级行动重点工程

1.推行“浙江质造”网上销售。选择“浙江制造”品牌、浙江名牌等1000个品牌商品,加强与天猫、京东等平台对接,推动其开设旗舰店。

2.特色产品网上专区建设。结合浙江县域特色产业,加强与国内多个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设100个网上特色专区。

3.个性化预定制试点。重点针对我省优势产业,选择部分具有品牌优势的工业企业,开展个性化预定制的电子商务业务试点。

4.预定制信息采集终端网络建设。根据个性化预定制市场需要,在社区、商务楼等场所设立1万个信息采集终端。

5.龙头骨干企业全流程电子商务试点。选择一批行业骨干企业,进行业务流程优化,发展集采购、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商务业务。

6.网络名品培育工程。发挥电子商务对品牌成长的促进功能,选择一批消费量大、评价较高的产品进行培育,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评定浙江网络品牌。

5.服务业电子商务化行动。推进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传统商业进驻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生鲜网上预订、延伸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体验、探索微营销等业务。引导便利店、超市、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商贸企业发挥线下体验和服务优势,加强与电子商务融合,逐步向网络展示、到店体验、在线支付的体验式消费转型。推进社区便利店与电子商务合作,拓展终端服务功能,提升居民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传统商业街区、商业中心搭建以大数据、移动位置服务(LBS)等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化环境,打造社交化、情景化和智能化的新商圈。完善在线订座、在线点餐、移动支付等服务环节,拓展团购、外卖等业务;探索食材联合在线采购、半成品入户配送、在线定制餐饮等业务。创新发展家政、养生、美容、洗车等生活服务业O2O模式。

引导专业市场发挥商品集散和物流服务等优势,建立网上批发和分销平台,积极发展集交易、金融、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分销业务。支持部分市场立足当地产业优势,探索发展集设计、制造、销售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市场进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改造,引导专业市场经营户开设网店,推进专业市场服务模式转型。支持医药等分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全面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流通效率。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培育发展一批合法合规经营的现货网上交易平台。加强现货网上交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集成电子交易、仓储物流、在线融资、大数据服务和全球采购等功能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商。加大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数据的采集分析力度,力争发布行业指数,不断增强我省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的影响力。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和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依法规范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探索将网络店铺等无形资产纳入抵(质)押物的范围。

全面推进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和引进一批在线旅游平台,整合旅游资源,推广网上订票、订房等服务,提升旅游服务电子商务化水平。支持景区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旅游景区的智能化、自助式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个性化、主题化、时尚化服务。规范发展网上约车、租车等交通出行服务,拓展房产在线销售,推进教育、法律等服务电子商务化,探索推进老年生活料理服务、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等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化。推进典当、拍卖、融资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行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推动林权、股权、产权等公共资源开展网上交易。

专栏5  服务业电子商务化行动重点专项

1.城市智能商圈建设试点。选择中心城市的核心商圈,推广地理信息、在线支付、商品体验等服务,提升商业信息化水平。

2.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典型示范。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带动全行业电子商务应用。

3.生活服务业O2O创新试点。在生活服务业领域选择一批O2O的电子商务创新项目,进行普及和推广。

4.推进网上菜场建设。开展农产品网上订购和同城配送业务,在设区市主城区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上菜场。

5.特种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化试点。在典当、拍卖、融资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各培育1—2个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相关行业电子商务化。

6.服务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在生活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娱乐、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培育2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应用创新示范项目。

6.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和人才培养行动。强化电子商务作为创业创新主要载体的功能,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库,引导社会各群体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有序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平台,设立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和众创空间。推动社会资本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基金,建立银行融资授信体系,设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资金池,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众筹平台,整合社会各类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举办浙江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导师团,完善创业创新服务机制。

推进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模式,鼓励移动电子商务技术自主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协作机制创新,推进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业务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电子商务配套产业发展,加快软件开发、物流服务、金融支撑等产业发展,完善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推进物联网与电子商务融合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交易等相互融合,不断孕育创新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推进电子商务研究机构建设,为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式。引导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特色发展,根据电子商务特点,完善教材编写、教学内容设置和考核机制。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模式。进一步发挥高校、民间智库、研究咨询机构、社会培训组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各自优势,构建多样化的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体系,探索常态化、项目制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方式。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政策,把电子商务人才纳入我省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探索建立政府部门、行业服务中心、高校、研究咨询机构、民间智库之间的电子商务人才流动机制,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合理流动的保障体系。推动专业化电子商务高校和国际性培训基地建设。

建立电子商务教材资源库、认证评测题库、培训课程和讲师信息库。探索“基础理论+实际操作应用”等电子商务职业资格认证评测新方式,统筹推进分类型、多层次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考评机制。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建立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探索开展电子商务师资评价工作,引导电子商务培训市场规范发展。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建立面向不同群体的多领域、多层次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制定统一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避免多头重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电子商务知识普及,重点对专业技能人才、职业经理人(首席电子商务官)、培训机构师资以及行业管理队伍开展培训,全面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人才实际操作水平。

专栏6  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工程重点专项

1.全省电子商务项目库建设。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库,完善项目筛选、动态调整和资源对接机制,入库项目达到3000个以上。争取孵化培育100家上市企业(含新三板)。

2.设立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和众创空间。设立20个左右使用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设立100个左右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众创空间,推动10万个中小网商和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

3.设立省电子商务产业基金。推动社会资本与政府产业基金共同设立电子商务产业专项基金。建设全省电子商务众筹平台。

4.举办全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按照省市县三级递进的方式,对优秀项目实行晋级比赛,为优秀项目提供相关配套政策和服务。

5.建立电子商务教材和题库。结合分类型、多层次的电子商务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编写开发与之相配套的电子商务教材和题库,并面向社会培训机构公开进行征集、动态更新。

6.完善电子商务评价和考试系统。逐步完善和调整电子商务评价体系中的报考方向、课程设置、考点内容;在相关市县设立鉴定中心;完成电子商务技能评价10万人次。

7.开展系统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整合部门培训资源,加快电子商务知识普及,重点对专业技能人才、职业经理人(首席电子商务官)、培训机构师资以及行业管理队伍开展培训。

8.电子商务人才交流会。整合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资源,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促进电子商务人才的合理流动。

9.建设国际电子商务培训基地。推进专业化电子商务高校和国际性培训基地建设,重点为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提供电子商务培训服务

10.成立浙江电子商务研究院。按照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思路,设立浙江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院,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

7.电子商务配套建设行动。完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优化与提升光纤主干线网络,推进覆盖全省的4G网络建设,支持下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子商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技术研发与应用部署,实施网络定制、网络平台、网络交易、网络贸易和网络交易保障等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市规划和农村电信普遍服务范围,加强统一规划、布局和设施保护;不断推进城市交通枢纽、大型商场超市、各类园区、主要景区、公共设施等重点区域的公共无线网络建设,大力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光纤接入和全面提速,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进中心镇(村)公共无线网络建设。支撑跨境电子商务线上数据及时交互,加快杭州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

。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路等关键物流节点,合理布局电子商务仓储设施,加强各类节点的对接,构建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引导现有快递企业、仓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电子商务物流设施建设或再利用。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在我省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提升分拣、运输和投递能力。探索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联合经营或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一体化,培育一批新型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加强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合作,有效整合运输、公共仓储和企业订单等信息。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支持依托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空港园区加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依托义乌国际陆港加强国际铁路货运枢纽建设,依托宁波舟山港加强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加快电子商务仓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仓配一体化。加快电子商务公共仓储中心建设,为广大电子商务销售企业提供商品存储、拣货包装、快递配送、退换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加强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技术在仓配中心的应用,提高仓配中心网络基础设施标准,提升仓配中心数据应用服务能力。加快大数据等技术在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应用,推进智能化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应用提前备货、同城配送等业务模式,全面提升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网络零售和快递服务协同发展,逐步拓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业务范围。鼓励快递企业开展代收货款、差异化配送等增值服务,提升快件服务的一站式和集约化水平。

加强网络支付体系建设,在完善现有网络支付的同时,逐步向跨境和农村支付延伸。深入实施农村“易(e)支付”工程,在农村地区普及应用电子支付业务,便利农村电子商务在线资金结算。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大力支持有关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业务合作,不断扩大和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参与主体和业务种类。进一步扩充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数量及业务范围。引导有关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规范开展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电子商务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

强化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大力推进移动智能终端发展,支持移动交易、支付和认证环节的技术和标准建设。加强对电子商务大数据整理分析,推进大数据技术与电子商务业务融合发展;鼓励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数据依法进行采集存储;加强物联网技术在网络商品溯源、物流仓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商务全流程实时监测体系;支持移动便携、存储交换等智能技术和设备发展,推动基于智能产品的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效率。

专栏7  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保障工程重点专项

1.宽带下乡、到村和进岛。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消除城乡信息鸿沟。到“十三五”末实现全省乡镇、农村全光网覆盖,主要乡镇、行政村4G网络全面覆盖。

2.农村“易(e)支付”工程。开展电子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镇、村建设;35%的银行卡助农服务点成为与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共建点。

3.跨境电子商务结算普及推广。扩大和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结算参与主体和业务种类。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支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各类主体进行外汇收付,促进跨境电子商务B2B大额贸易业务。

4.电子商务最新技术展示和推广。在省内知名电子商务展会上,设立电子商务最新技术专区,展示和推广最新电子商务技术。

5.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研究基地。成立电子商务大数据研究基地,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为电子商务政策制定、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6.开展仓配一体化建设试点。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投资或者与仓储企业合作建设公共仓储,为中小网商提供低价优质的仓储及物流服务。

7.社区智能投递终端建设。在全省社区、校园等场所建设2万个以上智能投递终端,解决网上购物投递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8.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试点城市建设。指导杭州市开展国家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协同发展试点。

8.电子商务市场整治和规范行动。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网络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与其他相关信息的衔接共享。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完善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应用于网络交易,开展信用调查、评估和担保等服务,鼓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社会化的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服务。加强对征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加大征信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网络交易领域的应用,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规范管理。督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审查、登记和每年更新平台内网店经营者资格和真实身份信息,认真做好网店营业执照信息或个人身份信息电子链接标识工作。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的规范管理,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平台管理人员商业贿赂、平台商户虚构交易、信用造假等违法行为。打破电子商务平台之间人为设置的技术壁垒,形成开放、公平、健康的网络市场格局。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适合网络交易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完善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落地查处、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继续推动政企协作,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相应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措施。依法落实电子商务企业违法有害信息过滤屏蔽、用户注册认证、上网日志留存等安全技术措施。督促电子商务运营使用单位加强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管理和保密教育,防止公民信息被非法泄露和窃取。

专栏8  电子商务市场整治和规范行动重点工程

1.建设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平台。结合商务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建立全省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平台,对全省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用调查、评估、担保及可信认证等服务。

2.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专项整治。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3.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建设大数据监管体系或者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协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推进体系。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通过试点示范、负面清单、地方立法等形式,完善经营者市场准入机制,逐步形成创新活力强、监管不缺位的良好格局。

健全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试点,探索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改革,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增加值核算办法。创新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方法,建立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和发布制度,为政府考核、企业决策和行业发展等提供决策参考。逐步建立电子商务地方标准体系,积极主导和参与制订电子商务国家、国际标准,逐步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的话语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活力,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行业日常服务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提升行业组织的发展促进功能。

完善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体系。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建设;结合各地电子商务产业基础和发展特色,在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物流、技术、模式创新等领域进行综合试验,并逐步向全省推广。把握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项目;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和基地;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带头人和电子商务示范村,不断放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典型带动效应。

(二)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加大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电子商务发展实际需要安排相应财政资金。依法落实电子商务有关税收政策,完善征管方式方法,研究提出更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创新和探索电子商务的融资信贷体系,发展投贷结合、大数据信用融资等新业务;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大力拓展电子商务投资来源,引导和推动天使基金、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基金投向电子商务领域。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合作,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加大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优化土地、投资等要素支撑。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土地支持政策。重点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扩大电子商务投资核算范围,探索将租金、人员工资、人才引进、大数据等纳入核算范围;进一步探索专项扶持政策,在不干预市场、不破坏竞争的前提下加大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

(三)抓好规划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本规划任务的落实工作。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考核评估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本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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