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

发表时间:2017-07-12    文章来源:远博志城

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战略部署,实现“追赶超越”,打造“创业西安”城市品牌,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行动目标

(一)总体思路。

把握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自由贸易区的宝贵机遇,实施载体建设、创新改革、人才创业、资本助力、创业引凤、科研带动、社群建设、环境建设等八大行动,点亮创业灯塔,激发创业活力,打造创业引擎,畅享创业西安,将西安建设成为西部创新创业新高地。

(二)行动目标。

到2021年,形成覆盖全市、充满活力、特色鲜明、服务高效、享誉全国的创业生态环境。

——重点在校区、院区、园区、街区、社区建成一批功能完备的创业载体,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接力体系,众创载体数量超过500家,载体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

——聚集以高校、院所、军工、企业科技人员以及青年大学生、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代表的创业群体,年新增小微企业超过6万户,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以上。

——创业投融资活跃,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推出负债融资品种50个以上,涉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量超过100亿元。

——创新创业要素高度集聚,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聚集创业人才100万名以上、创业社群200个以上、创业服务机构1000家以上。

——形成崇尚创新、积极进取、坚忍不拔、宽容失败的创业精神,使“创业西安”成为享誉全国的城市品牌。

 二、实施载体建设行动,构建“5552”成长格局

(一)加快众创载体区域布局。

以高新、曲江、碑林、长安、雁塔等区域为主阵地,实现“校区、院区、园区、街区、社区”等五区联动。“校区”以全面创新改革试点高校为示范和引领,重点转化高校科技成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院区”以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及军工研究院所为主,重点打造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园区”以科技园、工业园、产业基地、创业基地等为载体,重点加强政策集成和服务配套,打造优势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集群;“街区”以西安市众创示范街区为引领,加快传统商业街、步行街改造升级,实现科技、商贸、金融等要素的集聚效应;“社区”以打造创业者工作、生活、社交综合平台为主,强化创业咖啡、商务洽谈、演讲培训等文化元素,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二)大力建设众创空间聚集区和特色区。

支持区县、开发区改造利用“退二进三”、高校院所搬迁、处置“僵尸企业”中形成的闲置物理空间,加强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套,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孵化环境。制定全市众创空间聚集区和特色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认定、考核和奖补工作。支持高校院所、军工集团、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各区县、开发区依托资源优势打造重点创新创业载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按其预期效果和建设成本给予一定的启动和运营经费支持。大力建设和提升西安市众创街区、环大学创新产业带、文化科技创业城、长安大学城、航空创业中心、西户高新区、西部创新港等重点众创聚集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三)建设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小镇。

围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产业集群,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主动规划和设计核心产业及其产业链,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和双创服务体系。实施“个性化”的制度供给和政策供给,加大科技资源引进和培育力度,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核心,集聚国内外最具比较优势的要素资源,支持引导细分领域内优势企业和国内外高端创业人才向小镇聚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三、实施创新改革行动,激发科技资源活力

(四)推动高校院所创新改革全覆盖。

逐项推进中央17项授权落地见效,支持驻市高校院所建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和工作体系,出台和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推进新的人才分类评价、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人才、技术、成果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行开展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培养,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与高校导师联合招收研究生,在企业试点设立以项目为主导的博士后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五)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创业。

在航空航天、兵器、信息安全、新材料等军民两用重点技术领域,推动一批民口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作为国防科技创新载体,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军民联合创新联盟。推动有条件军工单位与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共同建设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军工科研院所建立平台公司,鼓励科研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梳理总结激发科研人员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的有效经验,并在推广复制中形成政府推进改革试点的有效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四、实施人才创业行动,形成创业新潮流

(六)培育创业新力量。

支持大学生团队承接企业的外包项目和学校教师的创业合作项目,最大限度留住大学生在西安创新创业。鼓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创科技企业为大学生提供研发、设计、市场等入企实训岗位,激发创业兴趣,丰富创业经历,发现市场需求。办好“创新创业学院”,探索建立“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业绩与学分挂钩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大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力度。大力鼓励和支持城乡居民利用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创业技能培训等。(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七)打造科技创业主力军。

支持高校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定科技人员创业政策措施,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兼薪,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身份、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福利待遇,3年内可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支持高校院所自建或与企业联合建设众创空间和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集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成果转化、孵化投资、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八)汇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实施西安丝路英才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聚集区。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补,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强化项目聚才、社团荐才、专场招才、中介猎才等多渠道引才方式,完善多元化引才机制,设立引才“西安伯乐奖”。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聚集区”和人才大市场,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一对一”服务。(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五、实施资本助力行动,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九)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设立30亿元的西安创业投资种子基金,支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设立投资基金,联合高校院所、领军企业设立内部创业基金。建立引导基金投入、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称机制,引导基金参股比例上限提高至30%,收益给予适当让渡。辅导培育科技企业,推动其在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区域股交中心上市融资和挂牌交易。加快建设基金小镇,引进北上广深等知名创投机构设立分部,实现聚集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强化已有的金融资产、股权、技术交易平台等创新型金融要素交易机构的服务,推进高校院所构建涵盖科技成果“发现、筛选、撮合、投入和过程管控”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拓展科技金融服务功能,探索创业企业不同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模式,为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保姆式”服务。鼓励全周期型投资服务,支持融资顾问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按其服务创业企业数量和协助获得创业投资金额,给予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一)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扩大我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加大对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创业贷款等风险补偿缓释力度,提高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发适合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企业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逾期风险时,按照代偿金额的50%给予合作金融机构“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单户单笔最高500万元;科技企业贷款中涉及知识产权质押部分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贴息补助(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六、实施创业引凤行动,加快全球创新资源的落户聚集

(十二)加强科技招商引资。

在北上广深、杭州、硅谷等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密集区,加大“创业西安”推介力度,探索建立虚拟孵化载体。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实施市与区(县、开发区)联动,重点引进一批价值链高端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并以此为核心实施产业链招商,支持引导细分领域内优势企业实现集聚、成链和集约发展,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经济,增强发展的极化效应。(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三)举办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面向全球举办“西安国际科技创业大赛”,鼓励在我市举办品牌性创新创业赛事,对举办赛事的牵头单位根据赛事绩效予以奖补。对大赛优秀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落户我市的优秀参赛项目,由区县(开发区)提供房租“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减半收取)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物理空间;由市创业投资种子基金,给予100—5000万元的基金支持,创业团队可在3年内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支付股息收益,并回购基金出资部分。鼓励区县(开发区)和高校举办全国性设计大赛、文化创意大赛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会展办、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七、实施科研带动行动,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十四)建设双创支撑平台。

建设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陕西半导体先导技术创新中心、大西安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创新平台;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大型科技基础设施为主线,整合全国创新资源,聚集国内外一流创新创业人才,开展高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打造国内外一流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对平台实施的改造提升与新建项目,予以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五)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设立1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开展政产学研合作。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瞄准国家重大需求,组织优势科研实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开展爆震技术应用、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大数据与云计算、生物医药、涡桨支线飞机和民用无人机、卫星应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突破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支撑资源主导型产业、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八、实施创业社群建设行动,提高资源对接效率

(十六)打造一站式创业门户。

搭建创业社群综合服务平台,以创业导航和创业地图为核心,提供政策、技术、人才、资本、市场信息等数据统一简便的搜索入口;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双向的“一对多”智能推送,让创业者和特色社群的需求得到更加精准快捷的匹配,为创业者提供最清晰和直观的选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七)培育“创业园丁”。

通过聚集创新创业要素,实现融合发展,重点提升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咖啡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其培育成为各个区域或领域的特色创业社群。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创业社群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实现平台功能的互联互通,开放项目、人才、成果资源;引进其优质服务资源,以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成功的运营模式,为我市创业者提供品牌传播、市场推广、人才项目对接、创业咨询等园丁式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十八)设立“创新创业券”。

统筹安排市级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就业等专项资金,设立总额5亿元的奖补资金池,支持创业企业参加特色创业社群举办的创业教育、创业辅导、融资对接、创业社交、创新创业成果交易展会等孵化服务活动,在交流互动中全面提升创业者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九、实施环境建设行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十九)大力开展“创业西安”系列活动及服务。

大力开展创业西安行、双创活动周、导师大咖秀、金牌训练营、天使投资会等系列品牌活动,举办西安创业节、丝路创咖节、大学生艺术节等。力争“主体活动月月有,系列活动周周有,投资路演天天有”。鼓励全市各部门、区县、开发区以及相关机构,组织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对于重点的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联合智库加强对创新创业机制和保障措施的研究,组织开展各类创业辅导与实训、经验交流分享、项目路演、创业社交等面对面社群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会展办、团市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二十)加强创新创业表彰与宣传。

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创业故事,宣传创业企业和创业人才典型,打造创业领军人物聚集的“创业群落”;开展双创政策进校区、进院区、进园区、进街区、进社区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努力营造创新进取、开放包容的城市创业氛围。对于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众创孵化和服务机构的表彰奖励纳入市级科技奖励范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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